宜春学院团委廉政风险排查、预警、化解制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1-13浏览次数:112

一、风险排查制度

(一)排查对象

 宜春学院团委

(二)排查方法

1.自查。对照年初制定的岗位目标责任制规定,结合岗位履行职责情况、制度执行情况,梳理岗位职权,认真查找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并对找查出的风险点进行分析,认真思考风险存在的原因、风险可能发生的主客观诱因,以及分析风险预防的机制和办法

2.互查。对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通过科室人员互查和科室研究讨论

3领导帮查。由分管领导对照岗位特点和实际履职情况,通过宏观层面的分析,对一些个人、科室自身不易发现的风险点进行查找。

二、预警制度

(一)预警对象

宜春学院团委

(二)预警级别

根据廉政风险情形是否有过错,过错情节轻重,分为三级预警。三级预警为提醒预警,即风险已显现并有可能升级;二级预警为警示预警,即已存在风险苗头性问题;一级预警为问责预警,即已违反了相关规定。

(三)预警响应

出现三级预警相关情形,向预警对象发《廉政风险提醒卡》,进行制度落实检查。

出现二级预警相关情形,向预警对象发《廉政风险警示卡》,预警对象必须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整改。

出现一级预警相关情形,由监察科向预警对象发《廉政风险问责卡》,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

三、化解制度

1.强化监督制度。把排查评估出来的廉政风险内容,从保障知情权、监督权为出发点,界定公开范围、公开载体和公开时限,对具有相对稳定的事项实行长期公开,对阶段性或临时性的事项随时公开。

2.建立长效监管制度。对公示、公开应该遵循的原则、范围、责任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实行组织考核与民主评议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动态考核与常规考核相结合。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调动全体干部的工作积极和创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