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校团委兼职副书记(学生)的通知
各基层团委、校级学生组织: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发展,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职相结合的团干部队伍,根据《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江西共青团改革方案》《宜春学院共青团改革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校团委研究决定拟在全校2018级在校生中进行公开选拔校团委兼职副书记(学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严格按照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部署要求,根据“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开遴选。
二、报名条件与资格
1.申请人选应为我校2018级全日制在校学生,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考虑。
2..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熟悉并热爱共青团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具有强烈的进取精神、奉献精神和开拓精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开阔的工作视野,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作风正派,诚信守法,品学兼优,曾担任或正在担任校、院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且工作满一年以上。
5.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任职期间能够保证将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三、 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本着自愿的原则,符合条件的本科生自愿在所在单位报名,填写《宜春学院团委兼职副书记(学生)报名表》(附件1)并附个人成绩单(教务系统自助打印)、自荐材料 (1000以内,需包含岗位认识、自身优势、工作设想)1份。
2.组织推荐。各单位对申请人员进行审核推荐,推荐人选不超过1人。填写《宜春学院团委兼职副书记(学生)报名表》(附件1)并附个人成绩单(教务系统自助打印)、自荐材料 (1000以内,需包含岗位认识、自身优势、工作设想)1份。于5月14日(星期五)纸质档交大学生活动中心五楼校团委办公室505室,电子档发送至2354130184@qq.com。
3.资格审查。团委对各单位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4.组织面试。主要测试面试学生在能力、素质等方面对申报岗位的适应程度。述职时间为4分钟,主要包括:①个人基本情况;②主要经历;③对所报岗位的工作设想。答辩时间为3分钟,针对评委提出的问题当场作答。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组织考察。由校团委对初选对象进行考察,听取所在院(系)党委及师生代表的意见。
6.确定拟任人选。对各单位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比优遴选,确定拟任人选。
7.公示任职。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任职手续。
四、相关考核与要求
团委兼职副书记(学生)任期一年2021年6月至2022年5月,工作经历计入个人档案。团委将对兼职副书记(学生)实行任期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聘书并开具实习证明。
请各院基层团委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确保推荐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1:宜春学院团委兼职副书记(学生)报名表
共青团宜春学院委员会
2021年4月20日
共青团宜春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印发
附件1:
宜春学院团委兼职副书记(学生)报名表
姓 名 | 性 别 | 民族 | 一寸 免冠 照片 | |||
政治面貌 | 现/曾任职务 | |||||
学 院 | 年级专业 | |||||
籍 贯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 | 身体状况 | |||||
任职经历 | ||||||
所获奖励 (可附页) | ||||||
团组织意见 所在单位 | (盖章) 年月日 | 党组织意见 所在单位 | (盖章) 年月 日 |
注:请填报人于5月14日下午16:00前将报名表交至大活505办公室,同期发送电子稿至团委专收邮箱235413018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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