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团学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2-28浏览次数:43

各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建党9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有关要求,大力培养和造就青年英才,深化高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实施,切实加强和改进高校共青团干部队伍建设,根据赣青联发〔2012〕7号文件《关于从全省高校中选派共青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的相关精神要求,经请示学校分管领导、党委组织部,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名额要求:我校至少选派2人

2.选派条件原则上为:

(1)参加工作一年以上;(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具备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作风过硬、能吃苦、有奉献精神。

3.选拔办法: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我校团委按照分配名额,在校内组织报名和考察工作,经学校党委组织人事部门遴选审核后,报团省委学校部。

4.挂职岗位:上高县团委

5.选派干部的工作期限:2012年3月至2013年3月

6、报名截止时间:3月2日上午12:00前

7、报名地点:自行下载《选派干部登记表》并填表,纸质稿交至团委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505室),电子版通过OA发送至张远丰老师处。

特此通知

 

附件一:赣青联发〔2012〕7号文件《关于从全省高校中选派共青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选派干部登记表

 

共青团宜春学院委员会

2012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