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
接校办《关于做好我校2012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的通知》文件,要求统计填报我校共青团相关数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人员请认真阅读2012高等教育报表解释(校办《关于做好我校2012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的通知》附件);
二.团章第一章第一条规定:“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所有未年满28周岁的预备党员、正式党员,未办理退团手续的仍保留团籍,需统计在内;
三.如无团组织关系者不认可为共青团员;
四.材料报送:
1.附件表格请
2.表格不留白,没有数据的请填写“
特此通知
附件:2012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共青团员情况统计表
共青团宜春学院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