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说明《规范并加强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工作的通知》的指导意见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1-25浏览次数:262

 

各分院学生分会素质拓展部:

自下发《关于规范并加强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工作的通知》以来,各院都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采取了具体的行之有效的措施落实该文件精神。考虑各院实际不同,部分院无法定性相关要求。经我部讨论,现将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各院部向本院团总支、学工科、主席团商讨请示。

1.素质拓展小组

10、11级各班素质拓展小组各院结合本院人数,原则上按6:1的比例从班委中设置素质拓展小组,个人内容由本人填写,填写时小组进行指导。

2.考试培训方面

毕业生返校时,各院可对未修满素质拓展学分的毕业生组织考试,考试试题从《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登记表》中挑选,考试未通过者,各院自行组织培训,培训费各院可向团总支请示。培训费用上交本院。

3.学生工作通报与品性考核量化分值

医学院试行了院检工作,即半个月院素质拓展部检查一次,以更好迎接校检。有条件的院可试点。各院通报以每月校部检查通知单为参考依据,列出错误较多的和不配合的班级和个人,与上课、早操出勤一样的格式,一样的效力。各院可试行素质拓展与品性考核量化分挂钩的措施,对不参加活动、不填写、虚假情况的学生扣相应分值。实施时间、分值,各院可参考学生手册《宜春学院学生品性考核量化评分细则(扣分项)》自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