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红十字会办公室管理条例[暂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5-05浏览次数:38

  

为了发展红十字会事业,弘扬红十字会"人道 博爱 奉献"精神,加强红十字会组织建设,提高红十字会组织水平。根据国家卫生部和国家红十字会章程条例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本条例适用与校红十字会及各分会对本会干部、干事的管理。

第二条:红十字会办公室宗旨"时间观念强、办事效率高",积极地做好办公室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条:红十字会办公室文件管理制度: 

1)、办公室人员提前告知各分会及其他人员文件上交通知。

2)、各分会积极配合办公室人员工作,实施各文件的收集和整理。

3)、文件须按时上交,请各位积极完成。

4)、上交文件是,上交人员务必填写签到名字。

第四条:红十字会办公室会议管理制度:

1)参加人员切勿缺席,准时到达,会议如五次未到,则视为自动离

 会。

2)开会前由办公室人员进行点到。

3)禁止穿拖鞋、背心入会议室。

4)开会是保持会议室肃静、禁止谈话、打闹、坐姿不端正、听音乐、

 玩手机、睡觉等。

5)由主持会议人员宣布散会方可离去,提前离开作未到处理。

第五条:红十字会办公室上交文件要求规定: 

<一>校红十字会干部文件规定:

1)各部门年度初上交各部门工作计划及年度末上交年度总结。

2)各部门各月要上交月计划和月总结。

3)文件内容:简述各部门每月工作情况及提出各部门工作意见。

<二>各分会文件规定:

1)每次活动前后的策划书及活动总结。

2)每月写好月计划和月总结。

3)每年度完成好年的计划和总结。

第六条:红十字会办公室财务部管理制度:

1)财务部认真负责好资金及其他财务的保管。

2)财务部做好资金的收入与支出的登记。

3)资金支出凭发票及相关证明方可领取:不得乱报销,不得出现假发  

 票。

4)做好年度资金的支出与结余的计算,以及下年度资金开销的预

 算。

:校红十字会及分会会员管理规定:由校红十字会统一管理会员;由各分会分管其自会员;也可两个或三个会联合管理其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