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对各院红十字会的管理,加强对各院红十字会的监督和检查,奖励优秀的分会,特制定本细则。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规,校纪及有关规定,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2、积极服从校红十字会的管理并配合学校有关部门的工作。
3、分会组织健全,结构合理,管理制度完善。
4、分会要定期开展活动,活动内容积极向上,思想健康,响应国家和学校的方针政策。
7、分会活动在省级以上媒体有所报道或受到校级以上有关单位表彰。
8、各分会能积极和其他分会相互合作,共同发展。
9、各分会活动中能够切身维护学校,各分会工作理事会、会员和分会自身的利益、声誉。
10、分会成员无重大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二、优秀分会考评细则
(一)组织建设(50分)
1、分会换届与分会干部的产生。5分
(1)分会能够在校红十字会规定的时间内换届;2分
(2)分会换届时干部经选举产生,选举程序合法(组织部监督下才予承认)。3分
2、分会招收新会员、办理会员证。5分
(1)分会能够在校红十字会规定的时间、地点招收新会员;3分;
(2)分会在校红十字会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会员证发放工作。2分
3、做新会员登记表。5分
(1)按时上交登记表;2分
(2)登记表内容详细。3分
4、分会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5分
(1)分会制定了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2分
(2)分会会员能够积极参加总会活动,为总会发展献计献策。3分
5、分会按时注册。5分
6、分会负责人参加校红十字会会议情况。10分
(1)不参加有关会议扣2分/次;扣完为止
(2)派人代替参加有关会议扣1分/次,扣完为止。
(3)迟到,早退扣0.5分/次,扣完为止。
7、分会配合校红十字会的工作情况。5分
(1)分会能够认真完成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3分
(2)分会能够积极配合校红十字会的其他工作。2分
8、分会签到情况。10分
(1)在规定时间缺签一次扣2扣,扣完为止。
(二)活动开展(20分)
1、分会递交工作计划和总结情况。5分
(1)分会能够按时递交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3分
(2)分会在大型活动中能够递交计划和总结;2分
2、分会活动的效果。10分
(1)分会活动深受会员喜欢,多数会员对分会工作满意;2分
(2)分会工作有特色,具有开创性;注重培养会员的相关素质和能力;3分
(3)组织部干部参加分会的活动,并根据活动情况给分,不超过5分。
3、分会活动无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5分
(三)经费管理(20分)
1、分会财务制度与财务支出计划。5分
(1)分会建立了清晰的内部财务收支管理制度;2分
(2)分会及时上缴财务支出计划,主动配合校红十字会财务检查;3分
2、分会会员会费收缴使用情况。10分
(1)分会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校红十字会制定的会员费标准收取会员费,会员费为每人十元;3分
(2)分会按期将收取的会员费情况上报;3分
(3)分会收取的会员费全部用于本分会的发展和建设活动支出管理,符合有关规定。4分
3、分会接受捐赠、赞助等费用的管理使用情况。5分
(1)分会接受捐赠、赞助能够如实上报校红十字会;3分
(2)分会接受捐损、赞助全部用于分会的发展建设和活动。2分
(四)会员反映意见(10分)
1、会员投诉,举报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通过电话举报,不记名调查)
2、会员反映好的意见加2分,不超过10分。
备注:
1、分会评比实行百分制。累计60分为合格,70分以上方有评为宜春学院红十字会优秀分会资格。
2、曾受过学校和所在学院表彰的分会组织在其成绩基础上加10分,加满为止。
3、有虚报情况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本次和下次的评选资格,若情节严重,暂停该分会的所有活动,并给予负责人相关处分。
4、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1、计划于活动前三天上交,总结于活动后三天内上交。
2、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三上交月计划月总结及下个月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