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宜春学院学生中开展寻访“中国大学生百炼之星”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1-06浏览次数:52

为进一步挖掘“三走”活动的基层榜样,发挥带动作用,形成长效机制,推进“三走”活动持续有效开展,经校团委、学工部研究,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在我校大学生中开展寻访“中国大学生百炼之星”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4115――1125

二、组织机构

主办: 共青团宜春学院委员会  宜春学院学生工作部

承办:宜春学院学生会宿管部

协办:宜春学院各院学生分会宿管部

三、活动对象

全校学生宿舍集体

四、报名条件:

1. 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的宿舍集体均可报名。

2. 宿舍成员均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参与“三走”活动,身心健康,成绩优良,品行端正,乐观向上。

3. 本年度以来,宿舍成员集体(按四人计,不是四人的按比例折算)每个月的锻炼时间合计达到100小时,且每人不少于..

4. 宿舍集体或个人的相关事迹在本校的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推荐者优先考虑。

五、活动流程:

1. 各院学生分会负责组织本院符合报名条件的宿舍集体(含新生宿舍)于20141115前登录活动网站(www.blzx.youth.cn)注册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完整后,关注网站“参选宿舍展示”页面,出现本宿舍展示信息即代表报名成功。

2. 1115前,报名参评的宿舍通过手机微信,将本宿舍参与体育锻炼的故事通过“朋友圈”进行传播,让身边人知道并转发支持参加活动。同时,开通新浪微博或腾讯微博并在#百炼之星#话题下,发布报名主页链接,@共青团中央学校部(新浪微博)、@团中央学校部(腾讯微博)、 @中国大学生百炼之星(组委会秘书处官方微博)、@江西学校部(腾讯微博)@gqt-14jx-tswxxb)、@共青团江西省委学校部(新浪微博)及我校团委官方微博(@y14ycu并加关注并获得不少于100个微博好友点赞、20个微博好友转发支持。

3. 各院学工科、团总支指派一名专门教师负责指导各院学生分会于1118前推选1-2个寝室参加“百炼之星”的校级评选活动,并将相关信息发到校学生会宿管部邮箱。

注:对于参加“三走”情况和锻炼时间情况应主要听取班级团支部意见和同学意见,重点审核基本资料和事迹情况是否真实、是否通过新媒体(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等平台)传播积极参与体育锻炼事迹、是否获得不少于100个微博好友点赞、20个微博好友转发支持。

4. 11月201125,校学工部、团委将按有关要求通过登录活动官方网站对我校展示宿舍进行审核。评比结果将在校团委官方微博#百炼之星#话题下予以公示。

注:参赛报名表在通过组委会报名审核后将在报名主页自动生成,可下载打印,同时提供推荐材料的完整电子版。

六、活动推荐

1公示通过后,我校将推荐1个“百炼之星”宿舍集体代表学校参加省级评比,同时将其报名表及校内宣传材料报至省级团委学校部。

2. 11月30,省级团委在收到推荐材料后,按名额评出“中国大学生百炼之星”提名奖,并将推荐“中国大学生百炼之星”的名单通过省级团委微博官方账号在#百炼之星#的话题下对推荐的“中国大学生百炼之星”及提名奖进行公示。

3. 12月5,省级团委向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秘书处提交“中国大学生百炼之星”及提名奖名单,并提供相关电子版材料。

注: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秘书处将设立专项基金给予物质奖励并颁发“中国大学生百炼之星”标兵宿舍、“中国大学生百炼之星”宿舍和“中国大学生百炼之星”提名奖宿舍等荣誉证书。

特此通知

 

 

 

共青团宜春学院委员会

宜春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