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宜春学院委员会
宜学院青字〔2015〕30号
关于公开选拔宜春学院学生会、学生社团
联合会、学生团工委、团委通讯团
正部级以上干部的通知
各级团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团学组织建设,优化团学组织工作体制,调动广大学生参与团学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经校团委研究决定,今年宜春学院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团工委、团委通讯团正部级以上干部将全部采用公开选拔的方式聘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宜春学院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团工委、团委通讯团正部级以上干部公开选拔领导小组,统筹此次公开竞聘工作。
组 长:王 璜
成 员:张远丰 张 峥 王俊峰 贺光华 黄国斌
黄书敏 李丹丹 卢 怡 汤 俊 易 薇
龙 玲 南建忠 汤林海 刘 婧 钟 锴
文 武 陈礼刚 王 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生团工委,负责日常工作。
主 任:张远丰(兼)
成 员:宾 雪 汪庭桢 林 晶 王 曰
二、选拔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
三、职数分配:
根据工作需求,结合我校实际,宜春学院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团工委、团委通讯团正部级以上干部共38人全部以公开竞聘的形式产生。具体职数分配情况见附件1。
四、报名要求:
(1)政治坚定,思想进步,品德良好,学习刻苦,工作负责;
(2)2014―2015学年无任何违纪现象,无挂科,能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且品行考核为优良;
(3)竞选主席团成员的同学必须为入学两年以上的宜春学院在籍学生,在校期间曾在各级团学组织中担任副部级以上干部(含辅导员助理、班长、团支书、宿舍栋长、社团会长、副会长等)并任期一年;
(4)竞选各部门正部级干部的同学必须是入学一年以上的宜春学院在籍学生,在校期间曾在各级团学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含班委、团支部委员、寝室长、宿舍楼层长、社团主要干部等)并任期一年;
(5)所有自愿报名者须经所在学院团总支负责老师和所在团学组织的学生负责人同意并在《宜春学院学生干部公开选拔报名表》(见附件3)对应栏签署意见和盖章后才有资格参加公开选拔考试。
五、选拔安排:
1.宣传期:校团委、各院团总支于2015年9月下旬利用海报、广播、新媒体等方式对此次公开选拔相关事宜进行宣传发动。
2.报名期:符合报名条件者请于
3.审核期: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
4.测评期:组织成立一支专职民主评议小组,在
注:民主测评成绩=班级民主测评分×50%+所在学生组织民主测评分×50%。
5.面试期:面试形式为综合式面试,分两场进行。正部长岗位面试时间为
注:面试成绩=专家评审组评分×60%+大众评审组评分×40%。
6.考察期:所有参加面试者按最终成绩以所报意向学生组织或部门为单位原则上由高至低按公选职数录用。
注:最终成绩 = 民主测评成绩×20%+面试成绩×60% + 综合测评成绩×20%(具体见附件2)。
录用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期无异议者进入考察,考察期为一个月。期间,领导小组将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内容包括考察人选的实际工作情况和适应情况。考察人选如存在影响任用问题,经领导小组核实后,原则上按最终成绩依次递补上考察人选。
7.聘用期:考察人选通过考察将正式录用并履行手续,任期一年。
附件:
1.2015年宜春学院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团工委、团委通讯团正部级以上干部公开竞聘岗位职数情况
2.2015年宜春学院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团工委、团委通讯团正部级以上干部公开竞聘综合测评成绩评分细则
3.宜春学院学生干部公开选拔报名表
特此通知
共青团宜春学院委员会
共青团宜春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1:
2015年宜春学院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团工委、团委通讯团正部级以上干部
公开竞聘岗位职数情况
一、宜春学院学生会职数分配(共14人)
1.主席团(共4人):主席1名,副主席3名(不含校社联主席);
2.各部门正部长(各1人,共10人):
办公室主任、组织部部长、权益部部长、宣传部部长、学习部部长、宿管部部长、体育部部长、外联部部长、文艺部部长、女生部部长。
二、宜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名额分配(共10人)
1.主席团(共4人):主席1名、副主席3名;
2.各部门正部长(各1人,共6人):
办公室主任、外联部部长、财务部部长、宣传部部长、监察部部长、人资部部长。
三、宜春学院学生团工委名额分配(共7人)
1.书记处(共3人):书记1名、副书记2名;
2.各中心主任(各1人,共4人):
理论教育中心主任、基层团建中心主任、实践协调中心主任、干部培训中心主任。
四、宜春学院团委通讯团名额分配(共7人)
1.主席团(共3人):团长1名、副团长2名;
2.各部门(各1人,共4人):
办公室主任、新闻部部长、网宣部部长、采编部部长。
附件2:
2015年宜春学院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团工委、团委通讯团正部级以上干部
公开竞聘综合测评成绩评分细则
一、评分公式:综合测评成绩 = 基础分 + 获奖加分;
二、资格审查通过者均有基础分80分;
三、获奖加分项具体如下:
1.在校期间获宜春学院特等奖学金一次加3分,一等奖学金一次加2分,二等奖学金一次加1分;
2.在校期间参加比赛或社会实践获国家级表彰一次加3分,获省级表彰一次加2分,获市级表彰一次加1分(注:此处获奖专指由市级以上团委主办或联合主办覆盖所有专业的各类比赛或社会实践获奖,如创青春、辩论赛、演讲比赛、三下乡、社团文化节等,其他专业性比赛获奖不加分;同时,同一年同一项表彰不累加);
3.在校期间获五四表彰省级(含)以上优秀团干一次加3分,市级优秀团干一次加2分,校级优秀团干一次加1分;
4.在校期间参加省级(含)以上培训班并结业一次加3分,市级培训班并结业一次加2分,校级培训班并结业一次加1分。
附件3:
姓 名 | 性 别 | 民族 | 一寸免冠照片 | ||||
院 系 | 年级专业 | ||||||
政治面貌 | 联系电话 | | |||||
意向部门 (限报2个) | 第一 志愿 | 第二 志愿 | |||||
上一学年 品行考核 | 上学期 | 下学期 | 上一学年 是否违纪 | 上一学年 是否挂科 | |||
任职 经历 | |||||||
获奖学金情况(附复印件) | |||||||
其他获奖情况 (附复印件) | |||||||
参加培训情况 (附复印件) | |||||||
工作思路 与计划 | (可另附材料) | ||||||
所在团学组织意见 | 负责人签字 | ||||||
院团总支意见 | 负责人签字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