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宜春学院团校第七期“青年马克思主义”大学生骨干培训班的通知
各院团总支、校级学生组织: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培养工作的科学性、专业性、系统性和实效性,切实发挥大学生培养工作在“青年马克思主义培养工程”中的示范和带头作用,根据《“青年马克思主义培养工程”实施纲要》(中青发〔2007〕27号)文件精神,按照团省委有关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校团委研究决定举办宜春学院团校第七期“青年马克思主义”大学生骨干培训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小组,统筹各项工作。
组 长: 王 璜
成 员: 张远丰 张 峥 王俊峰 黄书敏 李丹丹
卢 怡 汤 俊 易 薇 南建忠 汤林海
刘 婧 钟 锴 文 武 李 捧 陈礼刚
黄 � 王 伟 刘艳琴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生团工委负责日常工作安排。
办公室主任:邹 �
成 员:李 婷 汤 新 郑杰琼 陈 娜 谢世来
黄雨霏 郭 琼 刘晓强 彭 蕾 祖 探
傅凌超 易瑜琪 邓仲美 黄志鹏 余 洁
冯林刚 林振鑫 龙桃花
办公室成员负责日常教学管理。
二、培训时间
2016年3月下旬―6月上旬
三、培训目标
从履行共青团的根本职责出发,针对大学生的成长规律和实际需求,从增强政治素质、提升思想境界、优化能力结构、锤炼作风品格等方面着手,在大学生中培养一大批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的、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想信念的学生骨干,为他们逐步成长为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奠定基础。
四、培训方式
以集中培训为主,课程含理论学习、实践考察、素质拓展、心得交流、结业考试等。
本期培训将于3月下旬在校学术报告厅正式启动。校团委将根据在本期培训中学员表现发放校级大骨班结业证书并评选优秀学员,此次评选出的优秀学员将择优推荐其参加省级大骨班。
五、培训对象
我校各级学生党团组织、学生会和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优秀学生党员,理论学习骨干以及在学术科技、创新创业、文体艺术、志愿服务、网络宣传等方面成绩突出的学生。
六、推荐要求
1.思想端正,品德优良,学习刻苦,工作负责,做事细致;
2.前两学期内曾获奖学金或校级以上(含校级)表彰;
3.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以及学生社团骨干培训班、学生宣传骨干培训班、班级团支部书记培训班优秀学员等可优先考虑为校级大学生骨干培训班学员;
4.各院推荐的学员须参加过院级大骨班并顺利结业。
七、相关要求
1.各院团总支接到通知后,要从工作需要、典型塑造、培养团学工作后备力量的角度认真做好学员推荐工作,并相应启动本院大学生骨干培训工作。
2.各院团总支须于明年3月中旬前举办院级大学生骨干培训班,并设置大学生骨干培养相关启蒙课程。培训形式一般可为:利用辅导讲座,引导培养对象对各类知识理论战略思想、社会热点问题等进行理论学习;引导培训对象利用寒暑假期到通过走访校友或到有代表性的企事业或乡镇社区挂职训练,开展各类创新创业、就业实践、社会调查、志愿服务活动的社会实践;利用新媒体对培养者进行正面引导、参加各类培训活动等方面进行社会观察;进行观看影像资料、邀请先进典型作事迹报告等红色体验活动进行红色教育;组织培养对象参加各种专业化的能力训练;就学习、实践、考察中的收获和体会进行交流讨论;对感兴趣的理论、现实问题或社会现象的课题研究。
3.各院团总支、校级学生组织须于3月16日(周三)中午12:00前按分配名额(见附件1)分别将本院、本学生组织参加团校第七期“青年马克思主义”大学生骨干培训班学员的《推荐表》(见附件2)、《汇总名单》(均需院团总支负责老师或校级职能部门分管指导老师签字并盖相关公章)、寒假社会实践报告及院级大骨班结业证书复印件或书面证明(各院推荐学员需附)交至校学生团工委509办公室(同期电子稿发至校学生团工委专收邮箱1787336614@qq.com)。
4.参加培训的学员要严格遵守纪律,按时参加培训课程和集体活动,培训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要端正学习态度,专心听讲,做好听课记录和读书笔记,认真完成好各项学习任务。培训期末将举行结业测评,对顺利结业者颁发结业证书。
5.若发现寒假社会实践报告抄袭者,校团委将取消其培训资格。校级大骨班结束后,校团委将统一组织顺利结业的学员填写《学籍卡》。
联 系 人:张远丰
联系电话:13755885857
地 址:大学生活动中心507室
特此通知
附件:
1. 宜春学院团校第七期“青年马克思主义”大学生骨干培训班学员名额分配表
2.宜春学院团校第七期“青年马克思主义”大学生骨干培训班学员推荐表
3.宜春学院团校“青年马克思主义”大学生骨干培训工作流程
共青团宜春学院委员会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