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学院顺利开展学习《江西省学生学校人身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活动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3-07浏览次数:9


本站讯(政法学院 宋莹供稿)为预防学生发生人身伤害事故,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响应我省实施《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我院发动全院师生学习《条例》内容,同时提出要加深同学们对传销防范知识的了解

 

 

 

《条例》从201611日实施开始,我院及时向全院师生发放《条例》手册,倡导老师、学生及学生家长一起学习《条例》内容。2016年新学期开始,学工科率先组织辅导员、班主任进行《条例》的学习和宣传,接着辅导员、班主任纷纷带领班长进行《条例》知识系统学习,通过试卷命题、班级考试及召开班会等方式把《条例》知识的学习落到实处。

32日、33日我院各班将《条例》与传销防范知识结合自主命题并开展《条例》知识考试活动。院党总支书记张海帆,学工科科长易瑜,团总支书记黄书敏及各级辅导员前往考场视察考试情况。据悉,考试采用闭卷的方式,题型主要有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名词解释、简答题等,主要涉及传销防范知识、学生人身事故预防、事故处理、事故责任承担和损失赔偿及法律知识等内容。

据了解,《条例》于20151120日由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611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施行,为各地各校预防与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是我省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一项重要举措。

政法学院与我省号召相呼应,通过这一系列活动的开展,加深了同学们对《条例》内容的认识,牢固树立了“安全第一”的思想,对预防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及进一步加强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