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团总支、校社联、各校级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会议精神,加强我校学生社团的建设,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促进校园文化繁荣和发展、提高学生思想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发掘和培养一批优秀社团骨干人才,经校团委研究,结合我校实际,决定举办宜春学院第三期学生社团骨干培训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小组,统筹各项工作。
组 长:王 璜
副组长:张远丰 张 峥 王俊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安排。
办公室主任:张婉�
副主任:王雪茹 刘伟伟
成 员:肖初华 谌梅香 周卓颜 周先佳 邹怡 崔敏
办公室成员负责日常教学管理。
二、培训时间
2016年3月16日―2016年3月25日
三、培训对象
原则上为各教学院社联主席团成员、校社联副部长以上干部、校级社团副会长以上干部。若以上学生干部已参加过宜春学院“赣西英才”大骨班则另选组织内其他社团骨干。各院团总支、校级社团原则上推荐1名同学参加培训。
四、学员推荐标准
1.原则上必须为从事学生社团工作的主要干部;
2.工作认真负责,品德优良,有全局意识;
3.原则上学年内应获奖学金或校级以上表彰;
4.在校五四表彰中获得社团活动积极分子、优秀青年志愿者等荣誉称号的社团干部优先考虑为学生社团骨干培训班学员。
五、相关要求
1.各学院团总支、校社联、校级社团接到通知后,要从工作需要、典型塑造、培养社团骨干的角度认真做好学员推荐工作,相应启动本教学院学生社团骨干培训工作。
2.参加培训的学员要严格遵守纪律,按时参加培训课程和集体活动;培训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要端正学习态度,专心听讲,做好听课记录和读书笔记,认真完成好各项学习任务。培训期末将举行结业测评,对顺利结业者颁发结业证书,未结业者转入下期培训,两次培训未结业将撤销资格。
3.各学院团总支请于3月11日18:30前按分配名额(见附件1)将本院参加本次培训班学员推荐名单及推荐表(见附件2)交至校社联510办公室(同期电子稿发至校社联邮箱stlhhbgs@126.com);各校级社团,在经指导老师同意后,于3月11日18:30前按分配名额(见附件1)将本组织参加本次培训班学员推荐名单及推荐表(见附件2)交至校社联510办公室(同期电子稿发至校社联邮箱stlhhbgs@126.com)。学员名单确定后统一填写《学籍卡》。经校团委审核后,公布正式学员名单。
联 系 人:张 峥
联系电话:13767532186
地 址:大学生活动中心505室
附件:
1. 宜春学院第三期学生社团骨干培训班学员名额分配表
2.宜春学院学生社团骨干培训班学员推荐表
特此通知
共青团宜春学院委员会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