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社会实践温馨提示】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1-06浏览次数:173


各院团总支:根据我校共青团工作部署,作为常规工作的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今年团委将不再下文通知,但需照常开展。请各位负责老师别忘了通知到各班级团支部及其学生,并组织开展以个人分散实践为主的各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

最后,请各团总支于2016年3月1日前将本院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总结材料(1000-2000字,插入活动精彩图片)及《宜春学院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每院推报一人,可从校团委官网下载)的纸质版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五楼509团工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专收邮箱2354130184@qq.com。校团委将于2017年3月中旬对各院的申报材料进行评比并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