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省、市“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通知
各院团总支:
为树立和宣传当代青年的先进典型,在广大青年中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团省委、团市委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分别评选表彰一批“江西青年五四奖章”、“宜春青年五四奖章”。请各院团总支高度重视此次推荐工作,加强领导,按照通知有关申报条件要求进行院内遴选,并于3月9日下午17:30前每项推报至多1名候选人到校团委,将有关申报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校团委组宣部(同期电子版发到校团委专收邮箱2354130184@qq.com。)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张远丰
电 话:0795-3200533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申报第20届“江西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通知
2.关于申报第3届“宜春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通知
共青团宜春学院委员会
2017年3月6日
附件1
关于申报第20届
“江西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通知
各县市区团委,“三区”团工委,市直各团组织及各大中专院校团委,丰城市、袁州区青联:
“江西青年五四奖章”是共青团江西省委、江西省青联授予江西优秀青年的最高荣誉。为集中展示当代江西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全省广大青年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引导广大青年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而奋斗贡献青春力量。按照《“江西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办法(试行)》(赣青办联发〔2011〕4号),经共青团江西省委、江西省青年联合会研究,决定在2017年“五四”期间评选表彰一批“江西青年五四奖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名额
申报人选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77年5月1日—2003年4月30日出生)的江西籍青年(包括江西籍在外工作、创业的青年),以及在江西工作、学习两年以上的外省籍青年。
2.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4.理想信念坚定、本领过硬、勤于学习、勇于创造、敢于奉献、品格高尚,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本职岗位上恪尽职守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在危、难、险、重任务或关键时刻中表现突出,作出杰出贡献。
6.获得过市级“青年五四奖章”或其他市级以上荣誉。
本次评选拟评出“江西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20名左右,“江西青年五四奖章提名奖”获得者10名左右。
申报集体需在我省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35周岁及以下青年数应占总人数的60%以上。本次评选拟评出“江西青年五四奖章集体”10个左右。
二、评选程序
1.推荐考察。人选推荐分组织推荐和社会推荐。组织推荐方面,各设区市、省直、省国资委推荐人选由团委、青联共同提名推荐,省直属其他单位、高校、省直管试点县(市)推荐人选由团委负责提名;外省江西籍推荐人选由驻外团工委负责提名。省青联各界别可以根据实际单独或联合推荐候选人,推荐人选要注重行业分布,各单位提名不超过2人。社会推荐方面,省、市青联主席可以署名推荐1-2名候选人,相关符合条件人员也可以自我推荐。
军队系统推荐人选由省军区政治部、省武警总队政治部提名,提名各不超过2人。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1-2个“江西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候选单位。
2.资格审查。团省委组织部、省青联秘书处负责材料审核,对推荐人选、集体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条件人选、集体提交团省委党组会研究,形成正式候选人、候选集体名单。
3. 社会评议。社会各界通过新媒体平台对候选人、候选集体进行众评众议,评选结果作为评选的参考依据之一。
4.专家评审。由党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闻单位、企业等各方面代表,以及往届“江西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代表、普通青年代表和团省委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专家委员会,委员会成员根据正式候选人、候选集体事迹,社会评议等情况分别署名提出建议人选、集体,并按照得票多少形成最终评审结果。
5.审核确定。由团省委党组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江西青年五四奖章”、“江西青年五四奖章提名奖”获得者和“江西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名单。
6.媒体公示。将获得者、提名奖人员名单和集体在相关报纸、网络媒体公示5天,未收到不良反映或反映情况经核实不影响的,正式授予相关称号。
三、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各地各单位团组织和青联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推荐工作,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策划,扎实推进。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采取微信、网页等多种方式发动各级团组织和青联组织,以及广大团员青年参与评选推荐工作。
2.注重基层,择优推荐。要坚持一线导向,向基层一线青年倾斜。要将工作在基层一线,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先进青年模范推荐出来。要层层推荐,择优遴选,既要注意人选的才能和突出业绩,更要注重人选道德的感召力和示范性。要严格程序,充分征求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计生、综治等有关方面的意见,同时,推荐对象、集体要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3日的公示,广泛接受监督。
3.细心填报,规范及时。此次推报要求相关材料较多,各地各单位要认真仔细按要求填报,确保各项申报材料符合要求。此次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个人:
(1)市级(直管县)团委的推荐报告。(2)第20届“江西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见附件1,该表正反面打印)、人选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事迹简介、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各2份,同时提交电子版。(3)最高学历证明和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各二份(需加盖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公章)、个人1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4)政治面貌为“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的需本单位或当地县级以上统战部门出具证明。(5)个人政审材料。(6)计生、综治相关证明材料。
集体:
(1)市级(直管县)团委的推荐报告。(2)第20届“江西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附件5)。(3)事迹简介(300字以内,要求文字精炼,突出事迹特点和亮点)、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和集体成员信息汇总表。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请于2017年3月13日前报团市委组织部。
联 系 人:刘委
联系电话:0795—3286663、13979569009
电子邮箱:jxycgqtzxb@163.com
通讯地址:宜春市行政中心宜阳大厦中座547室
附件:1.第20届“江西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
2.第20届“江西青年五四奖章”人选信息汇总表
3.事迹简介样式
4.第20届“江西青年五四奖章”申报材料清单
5. 第20届“江西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
6. 第20届申报“江西青年五四奖章集体”成员信息
汇总表
7. “江西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材料清单
共青团宜春市委 宜春市青年联合会
2017年2月20日
附件3
事迹简介 样 式
×××,男,汉族,××××年××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毕业,大学学历,现任×××医院医生。
×××坚持志愿服务9年,他组织开展关怀街头流浪者行动,三年总计救助街头露宿者900余人次,他曾为15位贫困重症儿童组织5次大型救助活动,累计募得三十万余元。他通过公益理念宣讲及各类公益辅导班课程教程,累计覆盖6000余名大学生。2009年起,加入中国传统文化传承保护-“××行动”,整理保护了58位民间艺人的艺术人生及的即将失传的精湛技艺,曾获江西省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全国百名优秀志愿者等奖项。
说明: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第一段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毕业学校、学历、职称、工作职务内容。第二段含事迹概述和所获荣誉,通篇内容注意用第三人称。
附件4
第20届“江西青年五四奖章”申报材料清单
1.市级(直管县)团委的推荐报告。
2. 第20届“江西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
3. 第20届“江西青年五四奖章”人选政审材料。
4. 第20届“江西青年五四奖章”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人选主要事迹简介(300字以内),均需加盖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公章。
5. 推荐人选最高学历证明和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
6.主要社会兼职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如推荐人选政治面貌为“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的,需提供本单位或当地县级以上统战部门出具证明。
8. 第20届“江西青年五四奖章”人选信息汇总表(Excel表格)。
9.计生、综治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均需一式两份,第2、第4、第8项材料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另附个人免冠照电子版。
附件7
“江西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材料清单
1.市级(直管县)团委的推荐报告。
2.第20届“江西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
3.第20届“江西青年五四奖章集体”详细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主要事迹简介(300字以内),集体成员信息汇总表,均需加盖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公章。
以上申报材料均需一式两份,第2、第3项材料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另附集体工作照电子版3-5张。
附件2
关于申报第3届“宜春青年五四奖章”
人选的通知
各县(市、区)团委,“三区”团工委,市直各团组织、各大中专院校团委及驻外市级团工委:
“宜春青年五四奖章”是共青团宜春市委、宜春市青联授予宜春优秀青年的最高荣誉。为树立和宣传当代宜春青年的先进典型,在广大青年中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引导和激励全市广大青年为建设美丽宜春、决胜全面小康贡献青春力量,经共青团宜春市委、宜春市青年联合会研究,决定在2017年“五四”期间评选表彰一批“宜春青年五四奖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名额
1.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77年5月1日—2003年4月30日出生)的宜春籍青年(包括宜春籍在外工作、创业的青年),以及在宜春工作、学习两年以上的外市籍青年。
2.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4.理想信念坚定、本领过硬、勤于学习、勇于创新创造、敢于奉献、品格高尚,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本职岗位上恪尽职守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在危、难、险、重任务或关键时刻中表现突出,作出杰出贡献。
6.获得过县级以上荣誉或个人工作成果获得县级以上表彰。
本次评选原则上拟评选出“宜春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10名,“宜春青年五四奖章提名奖”获得者10名。
二、评选程序
1.推荐考察。各县市区、“三区”,市直各单位、大中专院校推荐人选由团委负责提名;外市宜春籍推荐人选由驻外团工委负责提名。推荐人选要注重行业分布,各单位提名不超过1人。相关符合条件人员也可以自我推荐。
2.资格审查。团市委组宣部、市青联秘书处负责材料审核,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条件人选提交团市委党组会研究,形成正式候选人名单。
3. 社会评议。社会各界通过新媒体平台对候选人进行众评众议,评选结果作为评选的参考依据之一。
4.专家评审。由党政机关、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新闻单位、企业等各方面代表,以及往届“宜春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代表和团市委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评选委员会,委员会成员根据正式候选人事迹,分别署名提出建议人选,并按照得票多少形成最终评审结果。
5.审核确定。由团市委党组根据评委会评审结果确定“宜春青年五四奖章”及“宜春青年五四奖章提名奖”获得者具体名单。
6.媒体公示。将获得者和提名奖人员名单在相关媒体公示5天,未收到不良反映或反映情况经核实不影响的,正式授予相关称号。
三、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各地各单位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推荐工作,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策划,扎实推进。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采取微信、网页等多种方式发动各级团组织以及广大团员青年参与评选推荐工作。
2.注重基层,择优推荐。要坚持一线导向,向基层一线青年倾斜。要将工作在基层一线,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先进青年模范推荐出来。要层层推荐,择优遴选,既要注意人选的才能和突出业绩,更要注重人选道德的感召力和示范性。要严格程序,充分征求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综治、纪检、计生等有关方面的意见,同时,推荐对象要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3日的公示,广泛接受监督。
3.细心填报,规范及时。各地各单位要认真仔细按要求填报,确保各项申报材料符合要求。请于2017年3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4)报团市委组宣部,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刘委
联系电话:0795-3286663、13979569009
电子信箱:jxycgqtzxb@163.com
联系地址:宜春市行政中心宜阳大厦中座547室
附件:1. 第3届“宜春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
2.第3届“宜春青年五四奖章”人选信息汇总表
3.第3届“宜春青年五四奖章”人选考察表
4.主要事迹简介样式
5.第3届“宜春青年五四奖章”申报材料清单
共青团宜春市委 宜春市青年联合会
2017年2月22日
附件4
主 要 事迹简介 样 式(300字)
×××,男,汉族,××××年××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毕业,大学学历,现任×××医院医生。
×××坚持志愿服务9年,他组织开展关怀街头流浪者行动,三年总计救助街头露宿者900余人次,他曾为15位贫困重症儿童组织5次大型救助活动,累计募得三十万余元。他通过公益理念宣讲及各类公益辅导班课程教程,累计覆盖6000余名大学生。2009年起,加入中国传统文化传承保护-“××行动”,整理保护了58位民间艺人的艺术人生及的即将失传的精湛技艺,曾获江西省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全国百名优秀志愿者等奖项。
说明: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第一段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毕业学校、学历、职称、工作职务内容。第二段含事迹概述和所获荣誉,通篇内容注意用第三人称。
附件5
第3届“宜春青年五四奖章”申报材料清单
1.县级团委的推荐报告。
2. 推荐人选申报表(见附件1,正反面打印)。
3.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
4.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需加盖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公章。
5.推荐人选人选主要事迹简介(见附件4,300字以内),需加盖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公章。
6.推荐人选考察表(见附件3)。
7. 推荐人选政审材料。
8. 推荐人选最高学历证明和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均需加盖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公章。
9.推荐人选主要社会兼职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如推荐人选政治面貌为“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的,需本单位或当地县级以上统战部门出具证明。
以上申报材料纸质版均需一式两份,分2本整理成册。第2、第3、第4、第5项材料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另附个人1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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