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团总支: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五四精神,切实落实全省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努力形成我校各级团组织创先进、团员团干部争优秀的生动局面,激励引导广大团员、团干部勤奋学习、扎实工作,根据团省委和团市委有关要求,校团委研究决定统一开展申报2016年度全省(市)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和团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全省(市)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2.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
4.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5.团龄在一年以上。
6.近五年获得过市(县)级团委以上授予的荣誉称号。
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未注册成为志愿者、2016年度参加志愿服务少于3次的团员不参加评选。
(二)全省(市)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2.忠诚党的事业,严守党的纪律,注重党性修养,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模范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
3.热爱团的岗位,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4.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开展“1+100”直接联系青年工作突出,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广泛影响力和较强号召力。
5.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主动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6.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三年(农村、街道社区新选任兼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两年)。
7.近五年获得过市(县)级团委以上授予的荣誉称号。
评选重点面向基层一线,未注册成为志愿者、2016年度参加志愿服务少于3次的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三)全省(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
1.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大力开展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区域化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团建,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得到所在单。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严格落实团内有关文件精神,规范开展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团员教育、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
3.团支部(团总支)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团支部(团总支)所在单位近五年获得过市(县)级团委以上授予的荣誉称号。
二、申报名额
省(市)级的每个项目,各院均可推报一个。
三、申报要求
1.各院团总支要深刻认识做好此次评选表彰工作的重要性,认真把握推选表彰的范围和条件,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要坚持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确保推荐出来的每个典型都能经得起检验。
2.各院团总支要严格把关,对拟申报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把关,要严格程序,充分征求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综治、纪检、计生等有关方面的意见,并在推荐人选所在地区或单位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接受监督。
3.各院团总支要指导申报单位和个人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同时要对推荐单位和个人进行排序。申报材料包括:(1)申报表(正反打印)一式两份(附电子版);(2)申报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一式两份(附电子版)。(3)江西省青年志愿者注册成功页面的截图打印稿、志愿服务不少于3次的截图打印稿以及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1份。
以上材料请于2017年3月27日下午5:30前报校学生团工委办公室(大活509室),同期电子版材料发至校团委专收邮箱(2354130184@qq.com)。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弃权,不再催报。
附件:
1.2016年度“全省(市)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2.2016年度“全省(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3.2016年度“全省(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申报表
共青团宜春学院委员会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