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团十八大精神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通讯团发布时间:2018-09-07浏览次数:679


各级团组织: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已于6月26日至29日在北京召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团十八大精神,根据《共青团宜春市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团十大精神的通知》(宜青发201816),结合我校实际,校团委就我校学习宣传贯彻团十八大精神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团委组织集中学习

1. 时间:2018年9月4日(周二)9:00

2. 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504会议室

3. 参加人员:全校专兼挂职团干、教工团总支委员

4. 内容:

1)校团委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和王沪宁代表党中央发表的题为《乘新时代东风放飞青春梦想》的致词以及贺军科代表共青团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题为《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奋力谱写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壮丽青春篇章》的报告精神;

2)各参与人员进行交流讨论;

二、各校级学生组织组织学习

1. 校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团工作委员会、团委通讯团、团委学生秘书处、青年志愿者协会、红十字会等校级学生组织要对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提出明确要求,可通过座谈会、交流讨论等方式组织本组织团学干部认真学习、交流感受并撰写体会,做到对自身内心有所触动,对工作有所启发。

2. 完成时间:2018年10月20日

3. 要求:以上校级学生组织须将本组织学习总结材料于10月22日前交至校学生团工委509办公室(同期电子稿发至校团委专收邮箱2354130184@qq.com)。

三、各院团总支组织学习

1. 各院团总支须通过专题解读、座谈会、交流讨论等方式组织一次面向本院全体团员青年或团学干部的集中学习,并做好总结工作;

2. 各班团支部须开展“学习团十八大精神”主题团日活动,并做好总结工作;

3. 完成时间:2018年10月30日

4. 要求:各院团总支将本院学习总结材料于10月31日前交至校学生团工委509办公室(同期电子稿发至校团委专收邮箱2354130184@qq.com)。

四、活动要求

1. 各级团学组织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团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首要工作任务,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宣传活动,努力把团十八大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团员青年。

2. 各级团学组织要在利用好校报、广播、橱窗等传统校园媒体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好校园网、微博、微信、QQ空间等新媒体工具和载体,采用贴近学生、灵活时尚的方式,吸引学生参与线上分享和讨论,把团十八大精神迅速、精准地传播出去,掀起学习团十八大精神的热潮。


共青团宜春学院委员会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