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共青团江西省第十六次代表大会精神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通讯团发布时间:2018-05-14浏览次数:376


各级团组织:

引导我校广大团员青年学习宣传贯彻共青团江西省第十六次代表大会精神,进一步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新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校团委研究决定在全校团员青年中开展主题学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团委组织集中学习

1. 时间:2018年5月15日(周二)16:00

2. 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506室

3. 参加人员:全校专职团干、教工团总支委员、各院团总支学生副书记、各校级学生组织主席团

4. 内容:

(1)校团委组织集中学习省委书记、省长刘奇同志和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傅振邦同志在共青团江西省第十六代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团省委书记马健代表共青团江西省第十五届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精神

(2)各参与人员进行交流讨论。

二、各校级学生组织组织学习

1. 校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团工作委员会、团委通讯团、团委学生秘书处、青年志愿者协会、红十字会等校级学生组织要对学习贯彻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提出明确要求,可通过座谈会、交流讨论等方式组织本组织团学干部认真学习、交流感受并撰写体会,做到对自身内心有所触动,对工作有所启发。

2. 完成时间:2018年6月18日

3. 要求:以上校级学生组织须将本组织学习总结材料于6月20日前交至校学生团工委509办公室(同期电子稿发至校团委专收邮箱2354130184@qq.com)。

三、各院团总支组织学习

1. 各院团总支须通过专题解读、座谈会、交流讨论等方式组织一次面向本院全体团员青年或团学干部的集中学习,并做好总结工作;

2. 各班团支部须开展“学习省团代会精神”主题团日活动,并做好总结工作;

3. 完成时间:2018年6月20日

4. 要求:各院团总支将本院学习总结材料于6月22日前交至校学生团工委509办公室(同期电子稿发至校团委专收邮箱2354130184@qq.com)。

四、活动要求

1.各级团学组织要把学习宣传贯彻省团代会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首要工作任务,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宣传活动,努力把省团代会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团员青年。

2.各级团学组织要在利用好校报、广播、橱窗等传统校园媒体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好校园网、微博、微信、QQ空间等新媒体工具和载体,采用贴近学生、灵活时尚的方式,吸引学生参与线上分享和讨论,把省团代会精神迅速、精准地传播出去,掀起学习省团代会精神的热潮。

特此通知

附件:

    1.省委书记、省长刘奇同志和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傅振邦同志在共青团江西省第十六代表大会上的讲话

2.共青团江西省第十六次代表大会全体代表致广大团员青年的倡议书

  

  

共青团宜春学院委员会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