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团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通讯团发布时间:2018-09-28浏览次数:744


各级团组织:

为进一步充实我校共青团队伍,调动广大青年积极性,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同时规范团员发展,保证团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校团委研究决定于2018-2019学年发展一批新团员。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展条件:

1.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我校在校学生。

2.入团动机端正,政治觉悟较高,道德品质良好,学习刻苦认真,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

3.有两名团员愿意介绍其入团。

二、发展程序:

1.请各团支部于2018年10月24日前与向本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的青年谈话,了解基本情况,做好相关记录,并将入团申请人的情况及时报上级团组织。

2.请各团支部于2018年10月31日前采取团员推荐或组织推荐等方式召开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召开支部大会),在入团申请人中研究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并将名单及时报上级团组织备案。

3.请各团总支于2018年117日前将盖有本团组织公章的《入团积极分子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学生团工委 509 办公室(电子稿发至校团工委邮箱1787336614@qq.com)。

4.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中有关要求,各团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团员作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高度重视对入团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形成集中教育和日常培养考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对入团积极分子须进行三个月以上的培养教育,并保证入团积极分子在发展入团之前要参加不少于8学时的团课学习,同时应鼓励入团积极分子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注:未经团组织培养考察的青年,一般不得发展入团;并将入团积极分子是否注册志愿者、是否参加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活动作为入团的重要考察内容)

5.各团支部应及时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在经过规定时间的培养教育后,团支部委员会应听取联系人、团员和群众的意见,从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在本职岗位上一贯表现和道德品质等方面对他们进行考察,并于2019年2月27日前将通过考察的入团积极分子的入团申请书、参加团的活动记录、培养教育情况、志愿服务记录等有关材料报上级团组织。同时,请各团总支于2019年3月11日前将通过培养考察的入团积极分子的相关材料一并交到大学生活动中心学生团工委 509 办公室。

6.校团委将于2019年3月20日前对报送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统一组织入团积极分子进行团章考试。由校学生团工委具体负责对团章考试进行改卷登分等工作。(注:团章考试成绩合格者才能成为团的发展对象,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请各团总支于2019年3月27日前到大学生活动中心学生团工委509办公室统一领取团章考试成绩及格者的空白《入团志愿书》、《团员证》等相关材料。

8.各团支部委员会应及时在通过团章考试的入团积极分子中讨论确定团的发展对象,报上级团组织预审。各团总支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进行预审。预审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团支部委员会,并向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入团志愿书》。发展对象要认真如实填写《入团志愿书》。《入团志愿书》经支委会检查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9.各团支部须于2019年4月15日前召开团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新团员,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同时团支部大会应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受新团员的决议。(注:支部大会讨论两名以上的青年入团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10.各团支部应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入团志愿书》,连同本人的《入团申请书》,一并交上级团组织审批。各团总支审批接收新团员须于2019年4月22日前召开委员会集体审议,表决决定,并将审批意见写入《入团志愿书》,并通知报批的团支部。各团支部应通过支部书记或委员谈话的郑重方式及时将上级团组织批准青年入团的决定通知本人并在团员大会上宣布。(注:对于未被批准入团的青年,团支部也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本人,帮助其认识自己的不足,鼓励其继续努力。)

11.请各团总支于2019年4月26日前将已审批通过的新发展团员的《入团志愿书》(含《入团申请书》)和《团员证》等材料报校团委批准盖章。校团委将按有关要求统一进行团员编号以及归档等相关工作。

12.请各团总支于2019年4月30日前到大学生活动中心学生团工委509办公室领回已批准盖章并编号的新发展团员的《入团志愿书》(含《入团申请书》)和《团员证》等材料。

13.校团委暂定于2019年5月上旬在主教楼前广场统一组织新团员参加入团仪式。

:在入团申请人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团的发展对象和上级团组织审批通过等三个环节,应在团支部及以上范围内进行为期至少三天的公示,公示期无异议后才能进行下一环节。

发展团员工作是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各级团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责。请各级团组织进一步提高认识,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并坚持入团自愿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好各项工作。



共青团宜春学院委员会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