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学院团字〔2023〕27号 宜春学院基层团支部“班团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docx
宜春学院基层团支部“班团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共青团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深化全省学校共青团改革的具体举措》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宜春学院基层团支部“班团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探索班团一体化运行机制,着力解决团支部和班级关系界定不清晰、目标定位不一致、组织运行不协调、干部队伍不协同、工作职能欠整合、管理考评缺统筹等六个方面问题,既保证支委会有效发挥指导作用,又保障班委会高效履行工作职责。
二、工作要求
紧紧围绕保持和增强基层团支部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这一基本要求,突出基础制度创新和组织活力提升,建设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的基层团支部。
三、工作任务
理顺团支部与班级关系,突出支委会为核心的班集体建设,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探索支委会和班委会一体化运行机制,将支委会和班委会的工作目标、运行机制、干部队伍、工作职责、管理评价等有机融为一体、协同运作,使团的工作有效融入班级工作中,增强团的工作活跃度、显示度和认可度。
四、工作机制
确立班团集体决策、分工合作、共同负责的工作机制,建立团支部大会暨班级学生全体大会、支委会暨班委会联席会议等议事决策制度。突出团支部在班级思政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共青团员评奖评优、推荐举荐等须经支委会通过,团员(扩大)大会决定。强化“一切工作到支部”的理念,形成班级与团支部统筹协调、共同发力的良好局面。
五、岗位设置
按照“班团一体化”建设的要求,团的支部委员会人数为3至5人,人选需为共青团员或共产党员(含预备党员),鼓励党员学生担任团支部书记。建议设置如下岗位:团支部书记兼班长1名、组织委员兼生活委员1名、纪检委员兼学习委员1名、宣传委员兼文体委员1名、青联委员兼心理委员1名。岗位设置可根据团支部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调整。
(一)团支部书记兼班长
团支部书记兼班长(以下简称团支书)是在教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和团委的具体指导下,从事团的工作,全面主持团支部和班级日常管理工作。班级团支部书记兼任班长为同一人。
1.对接部门:
院学生事务办公室(团委)、校学生团工作委员会等。
2.工作职责:
(1)在教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和团委的具体指导下,抓好自身建设。传达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的工作指示并及时向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反映情况,制定团支部工作计划,团结带领本支部团员青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做好支部建设和监督工作,组织好“三会两制一课”,主持召开支委会或团支部(扩大)大会讨论决定团支部重大工作,如班级成员综合素质考评、团员教育评议等;
(3)抓好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了解、反映团员青年思想、要求和呼声,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党和团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团结团员青年,使其端正政治方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4)组织协调支委会和班委会的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支委会和班委会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团支部战斗力。
(二)组织委员
组织委员负责团籍管理、团费收缴、团员发展和推优入党等工作。
1.对接部门:
院学生事务办公室(团委)、校学生团工作委员会基层团建中心、院学生党支部等。
2.工作职责:
(1)了解和掌握团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规定,积极做好团支部换届选举准备工作。提出团小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团小组过好组织生活。协助团支书提出组织生活、组织活动(即团会、团活)的方案,并协助团支书对团支部进行日常管理;
(2)做好团员管理工作。负责年度团籍注册,管理团员花名册,定期完成团员统计工作,接转团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团费,定期向团员公布团费收缴情况,审查和办理发展团员的有关工作以及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了解和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协助团支书对团员进行团的基础知识教育;
(3)负责班级推优入党,五四表彰等工作,并提交支委会或团支部(扩大)大会讨论决定;
(4)协助团支书做好其他工作。
(三)宣传委员
宣传委员负责团支部宣传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和进行总结宣传等工作。
对接部门:
党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院学生事务办公室(团委)、校学生团工作委员会理论教育中心、团委通讯团、院记者站等。
2.工作职责:
(1)协助团支书制定团员教育计划,对班级成员进行政治理论、形势政策、职业道德、校风校纪教育。有针对性地做好团员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特别是做好优秀团员的先进思想和典型事迹的宣传工作;
(2)配合学校做好校园文化建设,宣传学校和教学院举办的各项活动,负责收集整理团支部相关会议、活动的素材(摄像、撰稿等),做好班级的对外宣传工作,班级舆情管控工作;
(3)按照上级团组织要求,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团日活动;鼓励号召本支部所有团员青年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活动;
(4)负责评选、推荐三好学生等工作,并及时提交支委会或团支部(扩大)大会讨论决定;
(5)协助团支书做好其他工作。
(四)纪检委员
纪检委员负责监督团员青年违规违纪情况,统计班级成员请假信息和假期离校返校情况等工作。
1.对接部门:
院学生事务办公室(团委)、校学生自律委员会等。
2.工作职责:
(1)遵守团的纪律,以及学校、教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班级成员纪律意识;对违纪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对违反纪律严重者提出处分意见;
(2)负责全班同学的考勤,严格做好考勤记录;统计班级成员请假信息,寒暑假做好班级成员离校和返校情况的统计工作,及时上报辅导员或班主任;
(3)负责评选、推荐优秀学生干部等工作,并及时提交支委会或团支部(扩大)大会讨论决定;
(4)协助团支书做好其他工作。
(五)青联委员
青联委员负责班级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和动员,凝聚班级力量等工作。
1.对接部门:
院学生事务办公室(团委)、校/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红十字会、校学生团工作委员会素质拓展中心等。
2.工作职责:
(1)协助传达学校和教学院举办的各项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动员班级成员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调动学生积极性,激发学生参与热情,充分发挥联系青年的桥梁作用;
(2)做好第二课堂学分统计和预警工作,及时向班级成员解答有关第二课堂课程学时疑问;
(3)根据班级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创业指导等活动,帮助青年群体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4)协助团支书做好其他工作。
(六)学习委员
学习委员负责班级日常学习事务,传达考试信息和组织网上评教等工作。
1.对接部门:
院学生事务办公室(团委)、院教学与科研办公室、校学生自律委员会、校/院学生会学术科创部等。
2.工作职责:
(1)密切联系任课老师,落实任课老师安排并及时向其反馈班级情况,协助教师维持课堂纪律,保障所在班级课堂学习效果,并将相关问题及时与任课教师沟通;负责资料收集、上交及反馈工作,协助院教学与科研办公室推进相关教学工作;
(2)认真了解和分析本班学生的学习情况,建立班级互助机制,根据本班学生情况,组织开展学风建设活动;
(3)及时传达四六级考试、学术竞赛、期末考试等各类考试的相关信息,做好重修、补考和缓考等事项的通知工作;
(4)负责评选、推荐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工作,并及时提交支委会或团支部(扩大)大会讨论决定;
(5)协助团支书做好其他工作。
(七)生活委员
生活委员负责检查宿舍安全卫生,管理班费开支和维护学生正当权益等工作。
1.对接部门:
院学生事务办公室(团委)、校/院学生会权益部、校学生自律委员会等。
2.工作职责:
(1)负责班级的生活管理工作,组织班级成员参加学校和教学院组织的卫生清扫等公益劳动,抓好寝室卫生,搞好卫生检查评比工作。配合校院对同学们进行劳动教育,培养同学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2)负责班费的管理工作,做好各项开支的相关记录并定期向全班同学公布;
(3)针对学校政策以及学生利益给予相关宣传及引导,帮助同学维护好自身利益,及时向学生会权益部反馈学生合理意见、建议和要求;
(4)负责评选、推荐优秀寝室长,班级贫困生认定、助学金补贴等级评定等工作,并提交支委会或团支部(扩大)大会讨论决定;
(5)协助团支书做好其他工作。
(八)文体委员
文体委员负责班级文体活动的策划组织等工作。
1.对接部门:
院学生事务办公室(团委)、校/院学生会文体部等。
2.工作职责:
(1)贯彻学校在文艺、体育工作中的各项意见和措施,策划、组织、开展班级文艺体育活动;
(2)主动了解班级成员的兴趣爱好和特长,鼓励同学们根据自身情况积极参加各类文艺活动和体育活动;
(3)协助团支书做好其他工作。
(九)心理委员
心理委员负责加强班级成员心理健康教育和及时了解班级成员心理状况等工作。
1.对接部门:
学工处心理咨询中心、院学生事务办公室(团委)、心理健康协会等。
2.工作职责:
(1)经常收集和分析班级成员的思想情况,做好调查研究,了解同学们的个人背景以及特殊情况,关注同学的心理状况,并及时向辅导员或班主任反馈情况;
(2)定期组织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活动、班级团建等活动,宣传学校心理健康中心,帮助有心理困难的同学及时前往心理咨询室接受心理辅导,负责向心理辅导教师提供同学的表现,以便加强对接受咨询学生的跟踪及反馈;
(3)协助团支书做好其他工作。
共青团宜春学院委员会 宜春学院学生工作处(部)
2023年10月8日
共青团宜春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8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