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我校2014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共青团相关数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9-27浏览次数:69

 

团总支:

根据校办《关于做好我校2014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填报我校共青团相关数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填报人员请认真阅读2014高等教育报表解释(校办《关于做好我校2014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的通知》附件2,OA可下载

上报数据实事求是、准确无误,防止虚报、漏报等现象发生,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统计报表任务。

团章第一章第一条规定:“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所有未年满28周岁的预备党员、正式党员,未办理退团手续的仍保留团籍,需统计在内;如无团组织关系者不认可为共青团员

材料报送:

1.请附件表格的纸质稿于929下午17:00前报至团委505办公室(注:纸质稿团总支负责人和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团总支公章;电子稿发至校团委专收邮箱2354130184@qq.com

2.表格不留白,没有数据的请填写“0”

3统计数据一经上报,原则上不予更改。确需更改的,必须说明理由,并承担统计工作失误的责任,以维护统计数据的严肃性。

特此通知

 

 

 

 

 

共青团宜春学院委员会

     201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