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中职学校团委:
为巩固年度工作成果,进一步推动全省学校战线共青团工作深入开展,根据2014年全省共青团工作评议方案及全省高校、中职学校团委工作评议细则相关要求,团省委学校部将对各高校、中职学校团学工作进行年终工作评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内容
根据《高校、中职学校团委2014年工作评议细则》进行评议(详见江西团学工作简报第1401期)
二、评议方式
1.各省属本科院校团委的评议由两部分组成:70%的分值由团省委学校部进行评议,30%的分值由团省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城青部、农青部、统战部、权益部、志工部8个部门进行评议。此外,根据赣青办发〔2014〕58号文件精神,对承接当代江西青年成长的新特点新规律专题调研相关课题、认真开展调研且调研成果优秀的高校团委,在评议中追加特色工作10分;
各非省属本科、高职专科院校团委的评议根据《高校团委2014年工作评议细则》进行;
各中职学校团委的评议根据《中职学校团委2014年工作评议细则》进行;
2.团省委学校部对各高校团委的评议中,团委分数占60%,学生会分数占40%。
3.参与评议的中职学校为加入省职业院校共青团工作协会的中职会员单位。
4. 团协会员单位加分情况分别由团协高校秘书处和中职秘书处汇总并经团协理事长办公会确认后,报团省委学校部计入高职、中职学校团委得分。
三、评议程序
1.上报材料。各高校团委参照《高校团委2014年工作评议细则》上报相关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表格中数据量化评议的工作,统计截止到
2.初评。团省委学校部根据各学校团委报送的工作材料,结合已掌握的工作情况,按照评议细则要求对各校团委工作进行初评。团协加分情况一并于
3. 确认得分情况。团省委学校部下发各校团委工作初评得分情况表,各校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情况进行对照梳理。
3.评定。团省委学校部对各校反馈的确认得分情况进行查证核实,形成最后得分。
四、有关事项
1. 请各校认真细致做好年度评议相关工作,原则上2014年度评议为“优秀”和“良好”的单位方可申报2014年度全国和全省“两红”、“两优”。
2. 高校团委的评议结果将统一由省教育厅和团省委以文件形式向各高校党委通报,并作为全省高校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考核中党建带团建工作考核项目的评分依据。
3. 根据《高校团委2014年工作评议细则》有关规定,未落实高校团委“四独立”工作要求、校团委主要负责人全年会议等于或低于50%参会率的年度工作只保留分数但不评优(含请假)。
团省委学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