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团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动员广大共青团员将先进性和担当精神延伸到网上,争当“中国好网民”,在网上积极发出“青年好声音”,在构建清朗网络空间中努力发挥生力军作用,按照团中央、团省委统一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校团委研究决定组建宜春学院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构成
按团省委有关要求,我校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的基准名额为3000人。现结合我校实际,考虑到校团委指导的校级学生组织需全员参与的因素,各院需完成的分配名额只按本院学生总人数的13%比例计算(包括已有的共青团网络宣传员在内,但确保校级、院级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不重复),具体详见《宜春学院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名额分配表》(附件1)。
要求各院团总支积极动员组织本院广大共青团员、专兼职团干部加入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且保证至少覆盖到每一个非毕业班级团支部(即非毕业班级团支部至少有1名学生参加)。
同时,请各院团总支和校团委指导的各校级学生组织于4月9日前将填写好的《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请以“单位+姓名+信息登记表”的方式命名该Word文件名)和《高校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请以“单位+信息汇总表”的方式命名该Word文件名)的电子稿统一打包发至校团委专收邮箱2354130184@qq.com。
注:宜春学院共青团网络宣传员也应为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即双重身份),因此也需填写以上表格。
二、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主要职责
1.在互联网上主动弘扬正能量。积极参加团中央推出的“阳光跟帖”行动,用文明语言和理性态度发表网络评论,营造理性、平和、有序的网络舆论氛围;积极参加“青年好声音”网络文化行动,围绕中国梦、推进改革、推行法治、奋斗创业、社会公益等内容,主动在网上发出和传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微博、微信、帖文、视频等作品。
2.在互联网上自觉抵制负能量。对于网上出现的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利于民族团结等错误言论,对于“黄赌毒”等负面网络信息,坚决抵制、主动驳斥、积极举报。
3.自觉增强网络文明素养。遵守互联网法律法规和网络文明规范,自觉依法上网、文明上网、绿色上网,不浏览不健康的网络页面和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4.对团中央、团中央学校部、团省委、团省委学校部、宜春学院、校团委等各类官方微博、公共微信加关注,并对其平台上发布的内容(特别是“集中发声”)通过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及时转发、评论。
三、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
1.全团性主题网络活动。一是在清明、五四、七一、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十一、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网络活动;二是不定期推出“光盘行动”、志愿公益、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等全团性主题网络活动。
2.阳光跟帖行动。团中央、中国青少年新媒体协会将推出“阳光跟帖行动”,各级团组织要广泛动员本单位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倡导网民特别是广大青少年网民健康、积极、乐观、友善地跟帖,努力营造清朗网络舆论。每名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参与“阳光跟帖行动”及其他主题网络活动一学期应不少于3次。
3.地方性网络志愿活动。各级团组织可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策划设置议题,组织动员本单位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在网上积极行动,努力为我校营造和谐有序的网络舆论。同时,倡导鼓励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在网上积极发起和参加弘扬正能量的网络活动,积极参加举报不良网络信息等志愿活动。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是共青团网络宣传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关系到共青团参与网上舆论引导工作的声势和成效,考验着团组织落实党的要求、在新形势下发挥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能力。各级团组织要切实重视,将这项工作摆在2015年重中之重的位置,精心部署,全力推进。
2.广泛发动,严密组织。要把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建设与注册志愿者工作,特别是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的工作结合起来,下大力气组织动员青年学生参加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我校专职团干部、主要学生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参加。
3.团省委学校部官方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将做好对团中央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专题的链接,以及专项活动信息的转发。各级团组织要积极动员团干部、共青团员和广大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关注收听团省委学校官方微信、微博和宜春学院及其团委官方微信、微博(见附件4),促进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更好实现组织化动员和社会化动员相结合,形成声势,取得实效。
联系人:张远丰 联系电话:0795-3201293
特此通知
附件:1.宜春学院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名额分配表
2.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信息登记表
3.高校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信息汇总表
4.团省委学校部、宜春学院、校团委官方新媒体平台
共青团宜春学院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