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团总支: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五四精神,切实落实全省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努力形成全省各级团组织创先进、团员团干部争优秀的生动局面,经研究团委决定,统一开展申报2014年度全省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和团组织。现将团省委《关于申报2014年度“全省优秀共青团员”、“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补充通知》赣青办发〔2015〕1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希望各院团总支根据文件指示,结合本院实际,积极开展申报工作。于2015年3月31日下午17:00前将纸质材料上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5楼学生团工委办公室(大活509),电子版材料发至团委(2354130184@qq.com),逾期未交者将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申报2014年度“全省优秀共青团员”、“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补充通知
共青团宜春学院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