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三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4-01浏览次数:69

 

各党总支、党支部:

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理论培训,是中组部提出对发展对象的基本要求,也是提高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政治觉悟和政治水平、端正入党动机的有效形式。经研究决定于近期举办我校第三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学员人选

按照《宜春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产生条件》的要求,选送优秀入党积极分子到党校学习(名额见附件一)。

1、各党总支可选派符合条件的教工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本期培训班,不限定名额;

2、请各党总支、党支部接通知后确定参训人员名单, 认真填写《宜春学院第三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报名审批表》(附件二)于410前交组织部并发送电子稿;

3、宣传部、团委、学工处推荐参加本次培训班的入党积极分子请于48前将推荐名单反馈至相应学院党总支,由各党总支统一上报组织部。

二、举办培训班

1、培训内容:党的性质、基本理论、基本路线、《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员的条件及入党程序、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重要精神辅导等,加深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认识,坚定其理想信念。

2、培训方式: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由学校党校与各教学院党总支共同组织,学校统一教材、统一教学内容、统一进行结业考试,各教学院党总支具体承担本党总支学员的教学任务(全校教学安排见附件三),机关第一、第二、第三总支、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附属医院党总支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政法学院党总支组织的培训。各党总支授课教师原则上从各党总支上报的授课教师库中选取,如有变动,请将授课教师库更新情况报送党委组织部。

3、授课时间:所有课程授课时间由各党总支安排,在413419期间完成。

三、进行结业考试

结业考试初定于420日进行,由校党委组织部统一安排,详细安排另行通知。

请各党总支、党支部按照通知要求,丰富培训形式和内容,确保培训质量,认真做好培训班的组织和授课工作,对参训学员提出明确的学习要求,使每一名学员全面加深对党的认识和理解,明确新时期党员标准和肩负的历史使命,了解入党程序,端正入党动机,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员意识,以实际行动创造条件加入党组织。

 

附件一:《宜春学院第三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计划表》

附件二:《宜春学院第三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报名审批表》

附件三:《宜春学院第三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教学安排表》

 

 

中共宜春学院委员会党校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