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毕业班团支部:
今年团委办理毕业生团员离校手续时间为6月2日―6月12日,为方便各院做好毕业生离校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团费清缴
请各院团总支根据毕业班团员历年在校缴纳团费登记记录以核实本院毕业班是否存在未缴清2015―2016学年团费及部分毕业生团员在校期间团费拖欠账目的情况,并将本院所有毕业班未交的团费统一收齐,于6月5日前将其通过中国建设银行汇款或转账形式缴纳到我校财务上(存入单位:宜春学院;存入卡号:3600 1250 1500 5000 1666;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宜春市分行营业部);同期将汇款或转账相关凭据和《 学院2016届毕业生团费交纳情况一览表》(院团总支书记签字并加盖院团总支公章)交至校学生团工委509办公室(电子版发至校学生团工委邮箱ycuxstgw@qq.com)。
2.毕业生团员档案袋领取
各院团总支可于2016年6月2日―5日派人到校学生团工委509办公室统一领取本院所有毕业生的《团员档案袋》。
3.遗失团员证须及时补办
若团员证遗失,请各院团总支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将其本人填写的《团员证补办申请表》(见附件1)和一张1寸免冠照片(背面标注:姓名、学院、班级)以院为单位于6月2日―6月12日期间到校学生团工委509办公室统一办理补办手续。
4.检查团籍注册情况
请各毕业班团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认真仔细核查本班毕业生团员的《团员证》上每年度的“注册”印章是否完整。若在团费已交清的情况下缺少该“注册”印章标志的,请各毕业班团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以班为单位统一到本院团总支处补齐。
5.团组织关系转出办理
请各毕业班团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在收齐全班毕业生团员《团员证》后到本院团总支处统一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各院团总支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应在每位毕业生团员的《团员证》上“团组织关系转出”一栏中写明“因毕业,团组织关系转出”,并加盖本院团总支公章。同时,各毕业班团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应将本班每位毕业生团员的团籍材料装入其《团员档案袋》(注明毕业生的“学院、班级、姓名、专业等”)中;并由各院团总支副书记或组织委员核实无误后在每个《团员档案袋》封口处加盖本院团总支公章。
注:以上手续办理完后,《团员证》返回本人,《团员档案袋》随学生档案走。
6.素质拓展工作
按学校有关规定,学生毕业须修满素质拓展学分,本科为12分,专科为8分。请各院团总支务必落实好此项工作,并将每位毕业生的《宜春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学籍表》装入其《学生档案袋》中。
7.毕业离校手续办理
已交清团费并完成以上手续的毕业班级须凭由本院团总支开具的相关证明(团总支书记签字并加盖院团总支公章)到团委505办公室办理我校毕业离校手续盖章工作,否则在《毕业生离校手续表》上“校团委盖章”一栏处将不予加盖校团委印章。
附件:
1.团员证补办申请表
2.《 学院2016届毕业生团费交纳情况一览表》
特此通知
共青团宜春学院委员会
2016年5月26日
附件1:
团员证补办申请表
学院: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籍贯 | ||||
入团单位 | 入团时间 | 年 月 日 |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现所在支部 | |||||
遗 失 原 因 | |||||||
补 办 申 请 |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团 支 部 意 见 | 团支部书记签字: 年 月 日 | ||||||
团 总 支 意 见 | 团总支书记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
校 团 委 意 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注意事项:补办团员证需填写此表,并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附件2: __________________学院2016届毕业生团费交纳情况一览表 院团总支公章: 团总支书记签字: | ||||||||||
班级 | 总人数 | 党员 人数 | 党员 名单 | 群众 人数 | 群众 名单 | 应缴团 费人数 | 实际交 纳人数 | 未缴纳 团费人数 | 未缴纳 团费人员名单 | 过往欠费 补交情况 |